上诉人平江县天岳建筑工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叶乾坤、易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湘09民终679号
判决日期:2018-06-21
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平江县天岳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天岳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叶乾坤、易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981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天岳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袁伟民、被上诉人叶乾坤、易志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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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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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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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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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