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树勇与贵州省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602民初2350号
判决日期:2019-06-21
法院: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滕树勇与被告贵州省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原告滕树勇于2019年6月20日变更其诉讼请求为:判令原、被告于2013年7月20日签订的《工程劳务合作协议书》有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滕树勇以被告主体错误为由,于2019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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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