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丘支公司、张玉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冀05民终2785号
判决日期:2018-10-17
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丘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夏东爽、夏运爽、夏彩爽、夏运方、张玉兰、滑文霞、古利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巨鹿县人民法院(2017)冀0529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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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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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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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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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