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从春、李昌琴等与胡文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皖0123民初919号
判决日期:2019-05-16
法院:肥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卞从春、李昌琴与被告胡文俊、束永峰、合肥顺常安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公司)、合肥旭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尹爱华、刘朝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被告束永峰、顺安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被告尹爱华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胡文俊、旭辉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