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与广东锐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粤0105执异319号
判决日期:2018-09-25
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穗海法民二初字第2498号以及(2016)粤01民终1216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东锐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16)粤0105执6410号。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8月23日作出(2016)粤0105执64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中船公司作为异议人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1.撤销(2016)粤0105执64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恢复该案的执行程序。对异议人提出的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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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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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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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