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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红鲜
联系方式:13919013520
注册时间:2009-04-10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写字楼)45幢1单元2602室
简介:
第一、二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第一、二、三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手术室、急救室、治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血源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第二、三类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以上各项凭有效期经营);计算机、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医用消毒产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验室仪器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会务服务(以上各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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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玮和甘肃天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甘0103民初3541号         判决日期:2019-01-30         法院: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贠玮与被告甘肃天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3日作出(2018)甘0103民初1017号民事判决。原告贠玮不服该判决,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6日作出(2018)甘01民终1835号民事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于2018年8月29日立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贠玮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滕光浩、被告甘肃天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生林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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