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养护管理所、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黔0423民初997号
判决日期:2018-10-15
法院: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京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养护管理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被告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5日以简易程序立案受理。因本案法律关系及案情复杂,于2018年7月13日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8月10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京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海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万富、韦唯,被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养护管理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以下简称:镇宁县公路管理所)法定代表人卢光琴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与贵,被告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瑞君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陶晗、洪斌,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瑞君贵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茹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陶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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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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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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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