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曾竹等与林仲强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穗越法民三初字第1377号
判决日期:2018-06-14
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曾强、曾竹、曾浩培、曾浩樑、曾浩伟与被告林仲强、林仲伟、林仲友、林仲文、林仲明、林仲全、孙玮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6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五原告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刘罡,被告林仲全及其与被告林仲强、林仲伟、林仲友、林仲文、林仲明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恒、卫文诚,被告孙玮志的委托代理人孙辉、黄致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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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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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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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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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