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英等与邹继武等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京02民终760号
判决日期:2019-01-29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邹继华、徐秀英、邹亮(以下简称邹继华三人)因与被上诉人邹继萍、邹继武(以下简称邹继萍二人)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兴法院)(2018)京0115民初1429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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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