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畅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鲁0283执2914号
判决日期:2019-06-17
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青岛畅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2018)鲁0283民初29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1月21日立案执行,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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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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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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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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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