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平丰数控电子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赣0321民初291号
判决日期:2019-04-17
法院:莲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恒信公司)与被告江西省平丰数控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丰公司)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西恒信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秋萍、李文斌,被告平丰公司诉讼代表人平丰公司管理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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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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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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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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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