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玉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建筑安装处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吉01民终1902号
判决日期:2019-05-13
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孟繁玉因与被上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建筑安装处(以下简称水电一局安装处)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一局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吉0191民初380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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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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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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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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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