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英、郭冬梅等与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0302民初5358号
判决日期:2018-09-17
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伦英、郭冬梅、郭秋菊、郭敬峰、郭晓峰、郭春生与被告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伦英、原告郭晓峰、原告郭春生、原告郭秋菊、原告郭敬峰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冬梅、原告郭冬梅、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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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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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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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