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云、邹文选等盗窃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陕01刑终654号
判决日期:2018-09-17
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雁检诉刑诉[2018]2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克云、邹文选、杨雪峰、张小虎、苏志虎犯盗窃罪一案,被告人贺大为、王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8年6月26日作出(2018)陕0113刑初254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涛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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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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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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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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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