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王旭与大安市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吉0882执442号
判决日期:2018-09-17
法院:大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萍、王旭与被执行人大安市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545259.27元及利息及诉讼费11102.44元。申请执行人王旭、王萍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全部给付金钱义务,于2018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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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