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湘1103民初2665号
判决日期:2018-11-19
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永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诉被告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市政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振智、辛玉超,被告消防支队委托诉讼代理人邹小龙、杨栋梁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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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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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