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与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602民初36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3-15
法院: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将诉讼标的变更为1万元并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