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帅、赵胜平、宋佳俊等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19刑终55号
判决日期:2019-03-14
法院: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马帅、赵胜平、宋佳俊、邱匀、漆建宏、吴成龙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2018)川1902刑初36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马帅、赵胜平、宋佳俊、邱匀、吴成龙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书面审理了本院,并于2019年2月13日依法讯问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帅、赵胜平、宋佳俊、邱匀、吴成龙。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