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飞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永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鄂0304执119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6-12
法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飞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方永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鄂0321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1月10日向被执行人方永康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方永康至今仍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