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农业和畜牧业局与大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监理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吉0621民初1586号
判决日期:2018-09-11
法院:抚松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抚松县农业和畜牧业局与被告大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监理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抚松县农业和畜牧业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楠、马光泉,被告大安监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邱江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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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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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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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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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