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刚与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苏0322执保337号
判决日期:2018-09-10
法院:沛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潘永刚与被申请人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潘永刚于2018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账号工程款180000元。申请人潘永刚向法院提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