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涛、吕建友等抢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1刑终71号
判决日期:2019-02-23
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新检诉刑诉(2018)451号起诉书指控原审被告人张永涛、吕建友、孟天恩、马礼业犯抢劫罪一案,于2018年11月13日作出(2018)陕0102刑初473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四名原审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提审上诉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