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陈洪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4民终1739号
判决日期:2018-09-10
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洪艳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7)鲁040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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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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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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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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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