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村民委员会、孟州市至信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豫08民终2823号
判决日期:2018-11-15
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村民委员会因与被上诉人孟州市至信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2018)豫0883民初11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9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立明、耿新生,被上诉人孟州市至信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生春、刘鹏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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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