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鸥照相机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沪0117民初9982号
判决日期:2018-11-15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海鸥照相机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8月7日进行证据交换,并于2018年9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彬、刘燕,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沈冕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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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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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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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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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