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珍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17民初10928号
判决日期:2018-11-15
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凤珍、张艳姣、张艳洁与被告乔焕超、乔润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艳姣、张艳洁,原告于凤珍、张艳姣、张艳洁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阳,被告乔润保,被告人保北京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九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乔焕超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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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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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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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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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