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胜与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王小雪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青2621民初315号
判决日期:2017-01-11
法院:玛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万胜与被告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公司)、王小雪、王海州、王海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万胜、被告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丹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小雪、王海州、王海民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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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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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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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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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