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某某、朱某某、八冶建设集团金昌某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甘肃某某商混设备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裁定书
案号:(2019)甘0302执1052号
判决日期:2019-05-08
法院: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委托代为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某某、朱某某、八冶建设集团金昌某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甘肃某某商混设备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5月7日解除对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位于金昌市金川区金芝里裕丰花园2幢3单元201号住宅及车库的查封,同年5月8日解除对八冶建设集团金昌某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金昌金川路支行账户(62050161010100000040)的冻结,并将查询结果反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至此,委托事项办理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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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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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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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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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