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621民初5294号
判决日期:2019-01-17
法院:海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XX鹏诉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安移动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7日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9月17日第一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劲松,被告海安移动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梅、曲淑溢到庭参加诉讼。后因案情复杂,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并追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移动公司)、朱大维为被告参加诉讼,于同年12月24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劲松,被告海安移动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淑溢,被告海安移动公司和江苏移动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梅,被告朱大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