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307财保384号
判决日期:2018-09-07
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四川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案号:SHENDM20180375],仲裁过程中,申请人四川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0261707.92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为此,本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冻结了被申请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账号为40×××15)和中国银行的账户(账号为75×××16)。现被申请人以中国银行账户中的冻结金额已足额为由,向本院申请解除对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账号为40×××15)的冻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