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开发区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811民初14150号
判决日期:2019-01-16
法院: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公司)与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济宁开发区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奇正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佩强、被告工行济宁开发区支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勇、牛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总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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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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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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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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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