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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5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琴
联系方式:0510-80719320
注册时间:2007-03-27
公司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489号
简介:
环保设备技术的研究、开发;污泥处理;环保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玻璃钢制品、实验设备、通风设备、污泥处理装备、污泥固化材料、自动化控制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环保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实验设备、通风设备、污泥处理装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制造;实验仪器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按贰级资质从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业务;按叁级资质从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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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明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苏02民终570号         判决日期:2019-04-08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江苏亚太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明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轩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苏0282民初104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2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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