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小燕、石某1等与祝伟保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皖0826民初1361号
判决日期:2019-05-05
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小燕、石某1、石某2、方国火、石的妹与被告祝伟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永修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4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五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治友,被告祝伟保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安好,被告人寿财险永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屈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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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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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