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宗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纽科涂层武汉有限公司、天工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黑2722民初23号
判决日期:2018-06-01
法院:塔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大兴安岭宗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纽科涂层武汉有限公司(下称纽科涂层)、天工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功伟业)、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庆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日立案后,于2018年4月3日、5月24日两次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新华、李宝友、被告被告纽科涂层武汉有限公司、天工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坤、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凌、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永刚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开庭天功伟业建筑有限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