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朱永猛与被告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湘0821民初795号
判决日期:2018-12-07
法院:慈利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永猛与被告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5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审判员赵书均,人民陪审员朱军、人民陪审员易星见组成合议庭,赵书均担任审判长,于2018年9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永猛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由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文华、朱建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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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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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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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