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成与普洱福通建筑有限公司、蔡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云0802民初1435号
判决日期:2018-11-06
法院: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德成与被告普洱福通建筑有限公司、蔡华、陈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4日立案受理后,经与被告陈红多次联系,其拒不到庭领取相关诉讼材料和传票,也不提供其现住所地。经手机短信告知被告陈红予以领取相关诉讼材料和传票后,被告陈红已明确回复收到。于2018年11月2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德成及其委托代理人杨汉伟、被告普洱福通建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凡、被告蔡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