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维强、XX等与王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豫1503民初7494号
判决日期:2018-12-05
法院: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维强、XX诉被告王珍、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维强、XX的委托代理人薛俊,被告王珍、被告人保财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伯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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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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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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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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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