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东丰县水利局> 东丰县水利局裁判文书详情
东丰县水利局
--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杨洪文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
公司地址:--
简介:
--
展开
姚志刚、吉林同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东丰县水利局、阮洪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吉04民终314号         判决日期:2018-07-04         法院: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姚志刚、吉林同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东丰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阮洪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2018)吉0421民初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5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6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姚志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志君、上诉人同富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畅、被上诉人水利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秀英、被上诉人阮洪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04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