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晓飞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3刑终260号
判决日期:2019-06-10
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代晓飞犯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原审被告人滕全友犯非法制造、储存弹药罪、原审被告人刘建强等十五人犯非法买卖弹药罪一案,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2018)皖0321刑初539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代晓飞、腾全友、高松、蔡文斌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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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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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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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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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