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冉与河北石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冀0532民初830号
判决日期:2018-09-10
法院:平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郝冉与被告河北石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白彦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双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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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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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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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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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