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等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8)湘01行初994号
判决日期:2019-04-03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第三人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补偿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2019年3月29日,原告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