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兰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2民终5655号
判决日期:2018-10-08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普兰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兰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原审被告青岛用和恒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和恒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7)鲁0202民初55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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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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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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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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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