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津0103民初13449号
判决日期:2018-04-02
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与被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佩强,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涂燕、王羿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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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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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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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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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