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娟与尚某等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01民初14682号
判决日期:2018-12-04
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娟诉被告尚鲁京、徐佳妤、尚某(以下共同提及时简称三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3日立案受理。依法追加尚修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娟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永兰,被告尚鲁京及被告徐佳妤、尚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峰,第三人尚修堂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