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与被执行人郐开欣、郑昌凤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鄂0802执96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09-04
法院: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与被执行人郐开欣、郑昌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已生效的荆门市东宝公证处(2018)鄂东宝证执字第1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现因被执行人资产均不在本院管辖范围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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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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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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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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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