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制管厂、天津市常天管道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津01执475号
判决日期:2018-09-03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制管厂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常天管道有限公司仲裁执行一案,天津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5月10日做出了(2017)津仲字第0053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制管厂于2018年8月30日在本院立案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天津市常天管道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辖区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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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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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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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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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