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略等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二中刑初字第828号
判决日期:2014-12-29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二分检刑诉[2014]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勇、孙宏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于2014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李松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勇及其指定辩护人崔保国、被告人孙宏略及其辩护人毕凤英、张超到庭参加诉讼。在本院审理期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建议延期审理,本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本案审理期限依法重新计算。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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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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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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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