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侨阳印刷有限公司与绥化市百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圣腾运输车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双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辽1421民初783号
判决日期:2018-11-19
法院:绥中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市侨阳印刷有限公司诉被告绥化市百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圣腾运输车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双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4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原告撤回对被告绥化市百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及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圣腾运输车队的起诉。原告天津市侨阳印刷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琳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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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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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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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