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田园镇南源建筑设备租赁站与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戴成文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云0524民初550号
判决日期:2017-11-13
法院:昌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昌宁县田园镇南源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告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戴成文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本院于2017年5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申请追加戴成文为本案共同被告,本院予以准许。2017年11月9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昌宁县田园镇南源建筑设备租赁站委托代理人黄德兴,被告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星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戴成文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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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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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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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