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贵荣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平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吉7101民初66号
判决日期:2018-11-16
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隋贵荣诉被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平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隋贵荣于2018年11月16日向本院撤回对被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平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16